驗收監測結論及建議 10.1 項目基本情況 寧夏坤輝氣化有限公司年產 5 萬噸食品級液體 CO2項目主要建設壓縮車 間、冰機車間及配套的公用工程、輔助工程等。項目實際總投資 2100 萬元, 其中環保投資 69 萬元,占總投資的 3.28%,主要用于施工及運營期廢氣、廢 水、噪聲及固廢的治理。 10.2 驗收監測結論 10.2.1 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 CO2 吸附塔分離出來的難以吸附的氣 體、脫烴反應器內的氣體、提純塔產生的不凝氣及冰機系統產生的無組織廢 氣。CO2 吸附塔分離出來的難以吸附的氣體,主要成分為氫氣、一氧化碳、 氮氣、甲烷等,送至企業合成氨裝置區余熱鍋爐燃燒產蒸汽;脫烴反應器內 的重烴經燃燒后給工藝自身提供熱量,不外排;提純塔產生的不凝氣送企業 合成氨裝置區余熱鍋爐產蒸汽。合成氨項目已于 2009 年通過環?⒐を炇。 本項目在氨冷凝器中使用少量的液氨作為制冷劑(吸收二氧化碳熱量而 使其液化),汽化后的氣態氨返回氨壓縮機系統壓縮液化后循環使用。氨無 組織排放主要由管道、閥門等跑、冒、滴、漏引起,企業通過加強管理、定 期檢修等措施減少無組織廢氣的排放。 經監測,廠界無組織氨最大濃度值為 0.83mg/m3,符合《惡臭污染物排放 標準》(GB14554-93)表 1 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要求。
寧夏坤輝氣化有限公司年產 5 萬噸食品級 CO2液體項目 寧夏維爾康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第 58 頁 共 59 頁 10.2.2 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產過程各水分離器分離出來的冷凝水、初期雨水、 事故廢水及地面沖洗廢水。冷凝水產生量約為 792t/a,收集至冷凝水收集池 (12m3),作為企業合成氨裝置冷卻水系統補充水;初期雨水經雨水管網收 集后排至企業下水管網,最終排至大地公司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;事故廢水 經管道收集后進入壓縮車間北側 20m 處的事故水池(450m3),再逐量進入 大地公司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置;地面沖洗廢水產生量約 0.01t/a,經污水管網 進入大地公司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置。 10.2.3 噪聲 經監測,廠界 4 個噪聲監測點的晝間監測最大值為 60.5dB(A),符合《工 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 類晝間標準限值要求; 夜間監測最大值為 51.2dB(A),符合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 (GB12348-2008)3 類標準限值中夜間限值的要求。 10.2.4 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 CO2粗脫硫、精脫硫單元產生的廢活性碳, 主要成分為 FeS;CO2脫碳、除烴單元產生的廢催化劑,主要成分為硫化鈀、 A12S3;設備檢修過程產生的廢潤滑劑,均屬于危險廢物,集中收集暫存于 320m3的危廢暫存間內,后委托相關有資質單位進行合理處置。CO2提純單元 產生的失效吸附劑,主要成分為氧化鋁、氧化硅,屬于一般固廢,由原廠家 回收處理。 10.3 建議1、繼續加強公司環保工作的管理,確保各環保設施的長期穩定運行、達
寧夏坤輝氣化有限公司年產 5 萬噸食品級 CO2液體項目 寧夏維爾康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第 59 頁 共 59 頁 標排放。2、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,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儲存并定期交由有資質單 位處理處置。 3、加強對本項目環境風險的監管,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,盡可能杜 絕各類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。 10.4 竣工驗收結論 寧夏坤輝氣化有限公司年產 5 萬噸食品級液體 CO2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 和地方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,同時履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,按照環境 影響評價報告書和環評批復的要求進行了環保設施的建設,做到了環境保護 設施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使用。建立了較為完善 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,管理機構較為健全,環境保護檔案資料較為齊全,制 定了《寧夏坤輝氣化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,并在石嘴山市生態 環境局平羅分局備案(備案編號:640221-2019-092-H)。驗收監測期間,各 項環保設施運行正常,各外排污染物達標排放,建議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。
詳情見附件:寧夏坤輝氣化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食品級液體CO2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(報批本)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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